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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3-01-20 07:24:57 责编: 徐文娟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陶明伦

各位代表:

我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安徽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全省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奋力前行,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本届人大的顺利收官。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突出入脑入心,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构建党组集体带头学、组成人员专题学、人大代表集中学、机关干部经常学的“四级联动”学习机制,全年开展集体学习40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实施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在赓续红色血脉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讲好人大故事“安徽篇”。

突出见行见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46项具体举措,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率先,推动全省人大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开展宣传宣讲,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推动学习成果细化到工作举措上、体现到履职成效上,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突出坚定坚决,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第一政治要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审议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粮食安全工作专项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在全国率先作出加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制定全国首件省级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首件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任务清单,细化66项工作任务,清单化、闭环式推动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走深走实。栗战书委员长深入我省调研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我省做法及成效给予肯定。过去一年,栗战书委员长先后两次对我省人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

二、强化立法保障,护航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立改废法规45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9件,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218件,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以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融入新发展格局,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为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提供法治引领。加强科技创新“栽树工程”的制度供给,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制定地方金融条例,以改革的思路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保障我省能源安全,制定实施电力法办法,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围绕促进乡村“五大振兴”、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制定修改乡村振兴、林木种子、土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法规,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推动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以立法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贯彻新修改地方组织法关于推进协同立法的要求,不断强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支撑,在制定修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对三省一市协同事项予以明确。与沪苏浙人大同步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率先在交通出行、医疗卫生等领域实现一卡多用、跨省通用,合力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指导马鞍山市与南京市、镇江市协同制定加强长江江豚保护法规,在全国首次实现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

以立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用法治保障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助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实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围绕守护良好生态这一最普惠民生,制定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湖泊管理保护等法规,切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以立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着眼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制定学校安全条例,细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构建文明和谐家庭关系。针对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改消防条例,推动提升消防治理能力,织密社会安全法治防护网。

三、强化监督问效,助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围绕耕地保护、要素保障、就业、科技成果转化、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重点工作,创新运用监督方式,开展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年听取审议报告22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5次,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聚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紧扣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开展统计“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支持政府落实稳经济各项举措,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聚力下好创新先手棋,听取审议科技成果转化报告,着力破解“转什么”“怎么转”“谁来转”的体制机制障碍。审议《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助力绘好我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总蓝图。听取审议全省民族工作报告,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监督。围绕就业这一最大民生,听取审议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报告,支持政府加大稳岗拓岗力度。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听取审议统筹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实等报告,推动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紧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听取审议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报告,推动病有所医迈向病有良医。开展老年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对老年助餐行动、民生工程实施等开展调研视察,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办公厅连续11年获评“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聚焦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加强监督。紧扣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听取审议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报告,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以及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对全省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综合体检”,支持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以法治力量守护“皖美山水”。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监督。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听取审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督导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执法调研,推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定担起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新使命,首次听取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汇报,助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审议法院审判监督、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报告,促进深化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提升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代表履职,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安徽实践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支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着力发挥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

创新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在省委领导下,谋划开展以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的“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发动全省五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每月至少反映1次社情民意、群众诉求,推动代表为民履职任务化、常态化、制度化。截至12月底,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54.1万件,已办结建议33.3万件,满意率稳定在95%以上,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选举产生市县乡人大代表12.4万名,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首次同步换届。及时作出相关决定,提出名额分配方案,依法审查和确认省人大代表资格,顺利完成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我省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筹备工作。

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基层代表方案,实现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执法监督,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出台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履职平台建设意见,推动全省1万多个代表“家室站点”连点成网,把联系服务触角延伸到居民群众的家门口。

着力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围绕议案建议提、交、办、督重点环节,实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省“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领衔督办、常委会各机构对口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全面协调督办的“四督合一”工作机制,全年共213件议案、133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议案19件、建议337件,其中11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指导各地加强新当选代表学习培训,引导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

五、强化决定任免,依法行使法定职责

2022年,共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4人次,确保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工作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

认真作出决议决定。全面落实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根据财政部下达我省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等,先后两次作出决议,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及时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更好促进全省经济稳定运行。依法作出重新确定全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进一步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增加组成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31名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加强任后监督,组织96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引导常委会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本届工作回顾与体会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的五年,是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积极贡献。立法工作方面,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2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91件,现行有效法规总数位居全国前列,安徽改革发展的法治供给更加有效。监督工作方面,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报告100项,开展执法检查23次,组织专题询问11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91件,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支持更加有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依法任免方面,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共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3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4人次,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更加到位。代表工作方面,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共办理代表议案637件、建议6823件,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加充分。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和自觉坚持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自觉从中找指针、找方法、找路径,做到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五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和关心人大工作,两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省委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对推动新时代安徽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力支持和保证了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省委工作部署开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25件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党领导相关工作的法律地位,切实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实践证明,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得越好,人大工作就越有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

二、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一贯的、明确的要求。五年来,我们聚焦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调研工作计划,在全国率先制定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大数据发展条例等12件创制性法规,听取审议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报告,形成“作退一步想”工作法等一批调研成果,自觉做到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我们聚焦群众关心的要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在全国较早作出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创制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的意见,系统推进中医药、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听取审议传染病防治、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报告,持续推动“六稳”“六保”落实落地。我们聚焦改革发展的难事,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生态环保领域法规37件、占比达32.4%,连续5年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保报告,以法治方式推动江淮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实践证明,只有紧扣大局履职尽责,毫不犹豫站到一线,人大工作才能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也在人民。五年来,我们坚持权由民所授,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积极探索,认真落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措施,制定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发挥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化立法听证和协商,扩大群众立法参与,努力让制定的每一件法规都体现民情民意。我们坚持权为民所用,本届常委会每年安排的民生立法监督项目都在50%以上,制定修改了食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家庭教育等法规,就社会保障、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使用、“执行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侨务等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解决民生难题。我们坚持权受民所督,完善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部门预决算审查等工作机制,本届以来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3800余人次,及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在媒体公开,让人民群众做“阅卷人”。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工作才能顺应民心、反映民意、维护民利。

四、坚持依法履职、厉行法治。人大处在法治安徽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省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五年来,我们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推出了全国首件省级林长制条例,制定的全国首件地方商会条例获评“新时代加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制定或指导设区的市人大制定制止餐饮浪费、古建筑保护等“小快灵”法规120多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注重发挥执法检查利剑作用,创新执法检查前期暗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整改清单“四查一单”机制,对中小企业促进、专利、野生动物保护等32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我们注重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坚持每年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举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座谈会,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实践证明,只有找准人大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徽中的定位,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行稳致远。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本领,大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我们把讲政治、讲忠诚、顾大局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出台常委会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制定人大政治机关建设任务清单、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事项清单,细化实化政治建设举措,始终从政治上把握和开展人大工作。我们把提升能力作为基础工程,统筹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分批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乡人大干部集中培训,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设立立法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制定修改机关制度130余项,工作效能不断增强。我们把改进作风作为重要保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制定加强作风建设规定、机关督办工作规程等,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把上下联动作为重要工作方法,积极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交流,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构建全省人大地方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履职的上下协同机制,全省人大工作呈现整体联动、生机蓬勃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只有锚定“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才能更好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肩负着新时代赋予地方人大的职责使命,面对服务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履职重任,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主要是:立法工作方面,一些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仍需提升,对设区的市立法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方面,聚焦改革发展难点攻坚力度还不够,持续跟踪、督必见效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方面,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有待加强,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创新;自身建设方面,人大干部的履职能力、工作标杆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和2023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全面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特别是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专题部署。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目标任务,形成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总施工图。今后五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省委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以更高站位推进人大工作。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保证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牢牢把握国家权力机关定位,以更强担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牢牢把握工作机关定位,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事关安徽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把发展与安全更好统筹起来,把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支持更好统一起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牢牢把握代表机关定位,以更实举措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更好接地气、聚民智、惠民生,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的桥梁,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今年的人大工作,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工作,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人大落地见效。

二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紧扣全省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科学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化拓展“小快灵”立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进立法协商。强化同沪苏浙人大立法协作。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三是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聚焦扩大内需、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坚持招大引强、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依法高效开展监督工作,助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各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四是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着力健全机制、扩大成效,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品牌。加大建议督办力度,确保督必见效。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指导新组建代表小组有效开展活动,建好用活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提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效。

五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建设,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从人人做起,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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