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各项重点举措,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为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省高院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开展辅导报告、培训班、“青年干警上讲台”“巾帼大宣讲”等活动,对干警进行培训。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安徽先锋微讯”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积极参加省直机关“举旗帜·微宣讲”竞赛等活动,推动理论学习融入日常。各党支部通过开展分享式学习、支部委员讲党课等方式,组织支部党员深入研讨交流,结合岗位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收获,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在开展主题教育中,省高院注重提升实践能力,切实增强依法能动履职本领。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压实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职责,推动将解决当事人信访诉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纳入司法责任体系,引导法官从“办案不出错”向“司法担当”转变。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扎实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强化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职能。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推动科技法庭提档升级,开展简单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应用试点,为司法审判工作赋能增效。出台法官办案质效积分办法,建立“赛马”机制,推动健全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办案质效评价体系。
为营造对标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省高院组织交流全省法院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浦江经验”和省医保局“六快”工作法等,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执行110”等群众呼声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坚持以学促干,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特别是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高院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意识,积极参与全省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暖企为民”集中走访月活动、“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深化与沪苏浙法院司法协作,四地法院共签《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体化”备忘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同时,着力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诉源治理提升年活动,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加大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等九类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力度;针对多发高发案件成因,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本报记者 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