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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治理 城乡融合发展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4-08-14 20:53:01 责编: 刘东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促进社会治理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畅通城乡社会治理要素流动,优化城乡社会治理资源配置,根除影响城乡社会治理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制度层面。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治理的城乡“二元结构”,从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出发,将城乡两种社会治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城乡两种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相互嵌套。

人才层面。要推进城乡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双向交流,强化乡村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广驻村“第一书记”人才交流模式,将城镇的社会治理“能手”和“能人”调派到乡村,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加大乡村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对乡村社会治理人才的培训。

资源层面。城乡社会治理要从封闭孤立向开放交换转化,促进社会治理资源城乡融合发展。一方面,根据行政村社会治理的各类资源实际情况,坚持优化配置原则,组建行政村联合体,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促进乡村内部社会治理资源的开放交换。另一方面,坚持就近原则和资源配置最优原则,以“市域”为标准范围,推动构建社会治理城乡融合发展联合体,扎实推进社会治理资源城乡融合发展。

技术层面。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构建城乡社会公共事务信息收集的网络平台,将城乡纳入同一个社会治理网络系统中;构建城乡民众共同深度参与的网络平台,加强城乡民众的交流沟通;构建城乡一体化精准治理的数字网络平台,提升社会治理精准程度。

(作者:严仍昱 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庆师范大学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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