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设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隶属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纳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披露)。从业人员1273人,其中,在编741人,非在编532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4年,新开户单位17768家,净增单位6585家;新开户职工90.01万人,净增职工7.35万人;实缴单位106305家,实缴职工554.42万人,缴存额1074.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60%、1.35%、3.95%。2024年末,缴存总额10134.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6%;缴存余额3005.47亿元,同比增长9.56%。

(二)提取
2024年,233.8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12.01亿元,同比增长1.7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58%,比上年减少1.66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7128.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7万笔359.86亿元,同比下降16.98%、9.0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71.21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7.16万笔5091.56亿元,贷款余额2322.8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39%、7.61%、3.9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29%,比上年末减少4.16个百分点。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07.8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83%,比上年末增加0.4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7.17亿元。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0485笔45.93亿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80.11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46.27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公转商贴息额0.32亿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63万笔105.50亿元,累计贴息3.82亿元。

(四)融资
2024年,融资0.50亿元,归还13.60亿元。2024年末,融资总额507.11亿元,融资余额8.21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67.30亿元。其中,活期0.6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91.42亿元,1年以上定期383.9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1.2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29%,比上年末减少4.1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4年,业务收入838115.41万元,同比增长8.11%。其中,存款利息126554.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10415.99万元,其他1144.79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4年,业务支出462971.14万元,同比增长7.5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28145.06万元,归集手续费1809.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0917.84万元,其他12098.84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4年,增值收益375144.27万元,同比增长8.83%;增值收益率1.30%,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632.1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1726.0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6786.06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2160.8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2916.54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03507.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95244.5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31581.00万元,同比下降2.89%。其中,人员经费19938.50万元,公用经费2526.48万元,专项经费9116.0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112.68万元,逾期率0.09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89935.78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85%,国有企业占21.58%,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3.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0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4%,灵活就业人员占0.56%,其他占1.49%;中、低收入占98.34%,高收入占1.6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39%,国有企业占14.21%,城镇集体企业占0.56%,外商投资企业占4.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3.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7%,灵活就业人员占1.21%,其他占2.35%;中、低收入占99.40%,高收入占0.6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7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85%,租赁住房占7.3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8%,其他占3.9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95%,高收入占2.05%。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43%,90-144(含)平方米占81.89%,144平方米以上占6.68%。购买新房占51.7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1%),购买二手房占44.95%,其他占3.2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1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8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20%,30岁-40岁(含)占46.29%,40岁-50岁(含)占12.36%,50岁以上占3.1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3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67%;中、低收入占98.50%,高收入占1.50%。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8.64%,比上年减少6.5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2024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全面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户籍限制。加大对无房租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支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做到应提尽提。当年租房提取公积金59.58亿元,同比增长48.85%。扩大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范围,由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扩大到双方父母。持续推进多子女家庭、绿色建筑、人才等购房贷款提高额度,指导各市全面落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等政策,为缴存职工减轻购房和还贷压力。
(二)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同发展
安徽省作为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2024年轮值方,牵头一体化合作事宜,4月12日在六安举办“2024年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推进会”,研究制定《2024年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工作方案》,确定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年度合作事项清单。牵头谋划建设长三角“一网通办”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开展区域党建联建,安徽省《打造党建联建品牌 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在《机关党建研究》发表,党建引领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开展专项审计,委托审计公司对宣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专项审计,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2.开展体检评估,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中心对标自评、市级交叉复评、省级统筹协调”的方式,充分发挥合肥、芜湖、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联系点作用,指导全省16个城市中心开展全面评估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改进工作。
3.加强电子监管应用,利用全国监管服务平台和电子稽查、省共享服务平台等手段,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监测,每日通报系统筛选的风险隐患。
4.开展个贷逾期、大额资金异动、资金存储等重点指标监管,每月及时分析通报,指导城市中心建立大额资金存储突发风险情况处置预案,兜牢资金安全底线。
5.运用窗口指导、行政监督意见函、现场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
(四)服务改进情况
1.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延伸,与银行合力打造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办”服务网点207个。
2.指导各市搭建政企、银企对接平台,推进“公积金信用贷”,同步推进企业发展与住房公积金扩面。
3.完成企业信息变更、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退休、身后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
4.按照“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服务品牌打造年相关活动,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宣小住”课堂,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造“绿色公积金”展厅、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快递小哥搭建“连心桥”等,多渠道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
(五)信息化建设情况
1.开展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培训,在电子科技大学举办为期一周的全省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能力。
2.指导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之间建立双向互通的数据共享通道,推进商业银行贷款按月划转业务实施。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嵌入各市公积金业务系统。
3.提升数据质量,制定印发《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2024、2025年以及更长一段时期数字化发展目标。成立“安徽省数字化发展专家组”,指导推进全省数据质量以及数字化总体发展。按照试点先行,其他城市压茬推进方式,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提升整治,根据监管平台质量评估显示,全省数据质量评估平均值由年初71.82分提升到91分,整治卓有成效。
(六)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分别荣获省部级文明单位(窗口)5个、地市级8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地市级1个;地市级工人先锋号1个;地市级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4个;省部级先进集体和个人1个、地市级31个;3个省部级、65个地市级其他荣誉。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