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作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重要使命。我省已连续两年将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省级民生实事,明确年度分别推进不少于60个和70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截至目前,2024年分解的65个民生实事项目均建成启用;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已开工建设52个,剩余项目正加快推进。至此,我省已建成城乡公益性公墓超3700座,基本实现市、县、乡全覆盖,形成以公益性为主体、节地生态为导向、城乡统筹的安葬服务供给体系。
便民惠民,满足普惠多样安葬需求
“我的父母、祖父母以前都葬在村里的老坟场。去年老坟场改造后,建成了标准化的公墓,我第一时间把亲人迁葬进来。公墓环境好,祭祀也更方便了。”8月29日,来安县新安镇十里村党总支书记丁玉龙告诉记者。
新安镇公益性公墓十里墓园于去年3月开工建设,选址在十里村一块老墓地上。据丁玉龙介绍,这块老墓地1949年以前就有了,最近几年老墓地里也不好找位置了,一些村民不得不去较远的公墓安葬亲人。
“回应群众需求,我们采取‘边迁边建’方式打开公墓建设切口,通过标准化改造,节约出三分之二的土地,建成3578座墓穴,已安葬1416座。”新安镇党委统战委员朱传学介绍,该公墓实现新安镇公益性公墓“零”的突破,通过改造,腾退出巨大空间,可以解决未来20年丧葬需求。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三充村山场面积广阔,森林覆盖率高达90%。去年底,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在这里竣工,建成9765个穴(格)位,今年8月26日启动对外销售,屯溪区市民熊刘丽成为首批购买者。
“这里环境好,价格也亲民。公益性公墓的建成,减轻了群众殡葬负担。”熊刘丽说。屯溪区殡葬管理所负责人杨建平告诉记者,屯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售价相比经营性公墓价格低一半以上,穴均为群众节省费用约60%。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售价主要采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机制,在覆盖建设管理成本基础上,以平价形式向群众供应,部分村级公益性公墓实行免费安葬。
围绕群众“身后事”这一民生需求,我省正通过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扩大供给、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安葬资源与服务,满足多样化安葬需求。通过规范化管理,有效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现象,破解耕地资源占用难题,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的便利性、惠民性与生态环保水平。
节地生态,引领绿色低碳殡葬新风
从高处俯瞰东至县东流镇太平山生态陵园,很难发现它是一块公墓。这得益于墓区生态化设计理念和样式统一的卧碑。“我们采用阶梯式景观布局,依山势错落种植石楠、松柏等本土树种,形成四季分明的植物群落。”太平山生态陵园负责人汪华东告诉记者。
太平山生态陵园位于东流镇金山村,属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去年初投入使用。一期占地面积约61亩,目前建设墓穴1416个,解决大渡口镇、胜利镇及东流镇居民的殡葬需求。
东至县是我省12个土葬改革区之一,这些地方多位于山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方面为群众提供更多安葬选择,另一方面也是贯彻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绿色殡葬要求,推动殡葬习俗向生态环保方向转变。”汪华东说。
在望江县城市生态公益性公墓,一块块呈树叶形、扇形、椭圆形的小型化艺术墓碑平嵌在绿茵茵的草地上,周围种植着各色树木,墓隐于林,是墓却不见墓。“公墓于2023年初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按照‘先建公园,再建陵园’思路,打造‘生态化、园林化、人文化、艺术化’公墓,真正实现节地生态安葬。”望江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檀学兵说,通过此举,引导绿色低碳的殡葬新风。
怀远县荆西园城市公益性公墓今年下半年将迎来扩建,“计划增加2000套墓穴,其中,节地生态葬占比50%以上。”荆西园城市公益性公墓负责人张辉介绍,在此前建成的2600多套墓穴中,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占比三分之一。
目前,我省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中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采用墓穴安葬方式的,应做到小型墓穴、小型墓碑、多样绿化,墓区绿化率不宜低于50%。鼓励采用树葬、草坪葬、花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不少地方对绿色生态安葬给予费用减免。
据黄山市民政局局长詹栩介绍,黄山市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新建公益性墓地中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所占比例达100%,并出台了惠民政策,免除在定点公墓实施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产生的费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支持殡葬移风易俗。
保障用地,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
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其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然而,公墓选址有着严格要求:远离居民区、水源地,不能占用耕地、林地,同时还要保证交通便捷、地势相对平缓、方便群众祭扫。这些要求叠加在一起,使得公墓选址并非易事。
如何保障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不少地方利用旧有墓地进行改扩建、提升空间使用效率。与此同时,一些更具创新性、更符合绿色生态理念的做法也陆续推出,如我省目前正在试点的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模式。
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老圩村)公益性公墓是我省三个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位于曹庵镇老圩村黄郢组,用地性质为林地,目前已建成200个标准化墓穴。
“公墓所用地块原是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期间,村民自发种植的杨树林,经济价值不大。利用建设公益性墓地契机,我们对林地进行更新,种上了香樟树。”曹庵镇镇长陶鹏告诉记者,公墓植被覆盖率大于80%,统一采取卧碑,目前正在向发改部门申请定价。
淮南市民政局局长岳锐表示,淮南市正积极探索推进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模式,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与林权权利人协商一致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采取备案制度,在“建好墓”的同时“护好林”。
在林地墓地复合使用上,望江县城市生态公益性公墓起步更早,2022年即启动实施。“我们将林地、草地和墓地作为一个系统,统筹林业部门林地绿化建设项目和民政部门公益性公墓项目,探索出林地、草地与墓地复合使用方式,走出一条绿色生态殡葬新路径。”檀学兵说。
一位长期从事殡葬行业研究的业内人士表示,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讲求“墓在林中”,而不能“墓占林地”,关键是要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展殡葬服务。对于未来公墓建设,她建议将殡葬功能与纪念功能、生态功能、教育功能等有机结合,让墓园不仅成为逝者安息之地,更成为生者缅怀亲人、传承文化、接受生命教育的人文场所。
(本报记者 刘良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