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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护航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2019年省检察院工作综述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1-03 08:58:34 责编: 徐文娟

2019年是大庆之年、特殊之年,在这不平凡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实现了各项检察工作司法理念一新、监督职能一新、运行架构一新、工作成效一新。截至2019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1.9万件,同比上升17.7%,57项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有42项位居全国前十。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做优刑事检察目标,坚持更新理念,全面推行“捕诉一体”,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检察好中向优。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0849人,同比上升29.93%;起诉各类犯罪55002人,同比上升11.12%。立案侦查损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36人,居全国前列。

围绕做强民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增大办案数量、扩容办案规模为基础,以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为关键,民事检察短板逐渐补强。去年前11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抗诉425件,同比上升86.4%,位列全国第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19件,位列全国第3;“打假官司”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合肥、凤阳办理的两起打击虚假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指引。

被誉为“弱项中的弱项”的行政检察“有没有”问题也开始破题。去年前11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行政审判案件354件,同比上升24.65%,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建议507件。滁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炭窑环境污染专项监督,促使政府关停并转600多座中小炭窑。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职能转变的“重头戏”,全省检察机关盯紧法定五大领域,积极探索“等外”领域保护。去年前11个月,共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22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3238件,提起公益诉讼293件,促进了依法行政。滁州、安庆、马鞍山等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城市养犬危害人身安全“等外”领域案件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公益诉讼影响力持续提升。

改革创新是检察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必须紧紧依靠改革这个根本路径来实现。一年来,省检察院按照中央要求,以系统性、重塑性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完成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市级检察院总体精简21.7%,县级检察院精简38%。通过改革,机构数量进一步精简,职能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以往属于短板业务的人员力量得到补强,全省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从过去的480人,增加至650人。内设机构改革的完成,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性改革也在逐步走向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渐成常态。新遴选员额检察官213人,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80人,126人退出员额,初步实现动态管理、有序调整,检察活力与检察动能得到充分释放。

除了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赋予了新动能,检察理念的更新为检察工作带来最根本、最持久的变革。如今,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办案质量“要”在精细标准、“本”在精准监督、“重”在精品意识,这些全新的工作理念引领着“四大检察”在江淮大地上行稳致远。(本报记者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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