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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3月7日报道
健全办理反馈机制 提高政协制度效能
——访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主席张昌尔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3-08 07:57:08 责编: 武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去年,安徽省委将加强政协协商成果反馈机制建设列入省委深改委年度工作要点高位推进。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省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在完善政协制度机制上取得重要进展。为此,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主席张昌尔。

记者:出台《省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张昌尔: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这一性质定位对人民政协的职能、机制、能力水平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完善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是适应这一要求,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政协制度效能的重要环节。

一直以来,我们把协商成果的报送作为履职最后一环,如何办理和反馈却关心的少。我们的委员提案已经有了比较规范的办理、反馈机制,那么以政协组织名义形成的各类协商成果,更应该有完整的闭环。

通过对协商成果的跟踪反馈,可以清楚转化情况,这样会形成一个评价机制,可以倒逼协商质量不断提升。对于委员来说,也是考核建言资政质量的重要抓手。

记者:这份文件是如何规范协商成果办理全流程的,有什么特点?

张昌尔:十二届安徽省政协以来,协商成果的办理已不断规范,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督办重点提案协商会、月度专题协商会等协商成果,以建议案、建议等不同形式报送,都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还以函件形式给予反馈,并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

在实践基础上,《省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把协商成果办理过程分为形成、报送、受理、交办、办理、落实、反馈7个环节,明确规定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对协商成果的批示,以及有关部门的办理结果要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协办公厅反馈,省政协办公厅汇总形成《省政协年度协商成果办理情况通报》,并明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适时对协商成果办理工作进行督导督办。这是一份“含金量”很足的文件,构建起协商成果的全流程、闭环式工作链条,将专门协商机构的“专”更有效地彰显。

记者:对于全省政协组织而言,文件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张昌尔:协商成果能否有效转化,是政协制度效能的直接体现,也是专门协商机构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目前,地方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范性参差不齐,越往基层越薄弱。《省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以三家办公厅名义印发,充分显示了省委省政府对协商成果转化的重视,为全省各级政协、特别是基层政协解决协商成果转化这一难题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其意义显而易见:在政协内部,可以倒逼练好内功,促进协商质量不断提高,可用成果越来越多;在政协之外,可以进一步促进协商成果受到重视,促进政协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去年,安徽以省委的名义开展了全省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大督查。今年,我们借大督查的东风,将《省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规程》落实情况纳入反馈整改内容深入推进,力争在“十四五”开局中更好地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人民政协报记者 胡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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