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得到新提高、达到新高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要求和重要保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努力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为此,需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一是统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城乡文明要素自由流动、资源互通共享,确保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时能够获得优质的体验,促进城乡从精神空间的分离对立走向融合共生。二是充分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重要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统筹文化生产要素,优化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种多样的精神生活需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更多浸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精神风貌的精品力作。三是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倡导刚性约束和柔性引导并举,督促纠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特别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创新用好村规民约、典型宣传等手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一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二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传统美德的时代价值,用中华传统美德成风化人,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广泛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宣传教育,让传统美德走进大众生活。三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家庭第一个课堂、家长第一任老师作用,搭建家风实践课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把爱国和爱家统一起来,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推动各方资源联动、同向发力,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以好家风涵养社会文明新风尚。
讲好先进典型故事,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彰显着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引领着社会风尚的前行方向。其一,深入挖掘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加强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典型人物选树工作,聚焦长期默默奉献、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事迹、在日常生活点滴中展现高尚品德的普通人,关注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等新时代背景下涌现出的新典型,注重事迹真实性、群众认可度和示范引领作用,让选树活动真正植根于群众土壤。其二,创新先进典型的宣传方式。创新传播载体、优化表达方式,运用新闻报道、报告文学、文艺作品、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生动讲述先进典型的感人故事,深刻展现他们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引导群众从榜样身上汲取精神力量,转化为自觉行动。其三,完善荣誉表彰体系。强化先进典型礼遇待遇,坚持精神激励、物质保障相结合,健全关爱帮扶机制,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其家属的关怀力度,让有功者有荣、有德者有得,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择善而从。
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形成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首先,优化顶层设计。明确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的定位分工、责任体系和衔接流程,通盘考虑、一体推进,形成整体力量,发挥综合优势。其次,整合资源要素。立足系统思维,破除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壁垒,聚焦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要素资源,推动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利用。整合理论宣讲、文化服务、教育科普、体育健身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培训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专业化、多元化的人才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保障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典型宣传等工作有序推进。再次,加强阵地建设。重点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聚焦群众需求,丰富服务内容,开展常态化的文明实践活动。优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农家书屋、乡村戏台等阵地布局,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水平。顺应数字化趋势,依托“两微一端”搭建指尖上的文明阵地,规范网络秩序,弘扬正能量。
(■ 陈冉 作者单位:安徽理工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