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1、我平日在生态公园附近上班,附近停车位稀少,前段时间刚建了一个停车场,我和十几名同事都付费了一个月的停车费,才停了一天 之后就关门了, 一直荒废到到现在半月有余,利港大厦后面。 2、由于上班车子没有地方停车于是在附近车辆稀少的路边停靠, 今天下午莫名其妙收到被拖车短信,车辆造成伤害不说,耽误自己时间,还要请假去各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办理手续,被坑的经历就不说了,能否在拖车的时候提前告知,或者贴罚单。附近也没有禁止停车的标识。
【部门回复】合肥市公安局
经交警支队了解:1、道路的基本功能和修建道路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通行需求。在道路上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是针对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迫切解决群众停车难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前提是道路资源许可,且不影响道路通行。随着城市的发展(智能化停车场与大型停车场逐步完善)和交通实际需要,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91号令的精神,今后道路上通常不再施划临时停车位,已施划的将逐步取消。对道路上不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车辆,辖区交警大队依法进行查纠,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正当行为。2、该处停车场事宜与交警部门无关。建议当事人与停车场负责人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