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得不到安置?
来源: 安徽日报客户端 2024-06-19 08:50:55 责编: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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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山市居民刘先生反映,他是国家职工,妻子胡女士是潜山经开区古塔村村民,土地二轮发包时,全家分到6亩承包地。2007年,当地政府将他们村民组的土地全部征收,给农户分配门面房,作为对失地农民的安置。然而,他的妻子却没有分到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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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山经开区反馈,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户籍在本地,且常住在当地的农业户口的居民,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在55周岁以下、户口为3人或者3人以上失地居民户才有资格享受门面房。当年,胡女士年龄已达到62周岁,不享受安置条件。胡女士的二儿子一家三口是农业户,政府已给予分配了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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