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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多家银行暂停二手房贷款 业内提醒:应重视合同约定避免纠纷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19-08-26 08:56:45 责编: 武静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我的房子月初与卖方网签了,但银行至今没有放款。中介前两天通知说现在银行不做二手房贷款了,这可怎么办?”近日,合肥市民林先生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反映称,银行二手房贷款政策突然变化,买卖双方都受到了影响。记者了解到,最近合肥二手房贷款确实有所收紧,目前已有多家银行暂停放贷。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应关注到这一变化,在合同约定中有所体现,否则极易造成纠纷。

“都说现在买二手房必须全款,因为银行不放二手房贷款了?”合肥市民李先生说,这几天他正在看二手房,有不少中介跟他这样说。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地区虽有10 余家银行暂停二手房贷款,但并不是全部银行都暂停了。

辉达房产政务区一名店长向记者介绍,目前合肥地区部分银行暂停发放二手房贷款主要是因为额度问题,但也有部分银行仍在正常放贷。当前二手房贷款收紧,其中房龄较长的房子受影响较大,申请贷款较难;次新房则基本不受影响。事实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合肥“老破小”二手房贷款审批就一直较难,放款时间较长。他表示,银行贷款收紧对整体市场有一定影响,将不利

于部分二手房成交;第四季度可能有更多银行收紧二手房贷款,到明年元旦,各家银行贷款额度宽松,这一局面有望缓解。

滨湖新区明尊地产的一名店长告诉记者,近期合肥市场上出现的二手房贷款收紧情况对成交有一定影响。对买卖双方,经纪人均明确告知这一政策情况,提示风险。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以往的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到款时间;但当前情况下,这一条款建议双方另作协商。由于当下的环境,银行的贷款发放无法预计,因此建议在合同中对到款日期不作约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再签买卖合同,否则极易造成纠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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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换锚”

中国人民银行25 日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0 月8 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这一变化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央行官网发布公告表示,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 月20 日5 年期以上LPR 计算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 加60 个基点(按8 月20日5 年期以上LPR 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公告表示,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加点下限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据了解,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 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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