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讯 哪些人员异地就医应当备案?如何进行备案?备案后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1月5日,《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出台,对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不含境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和管理等进行了详细地规定,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下列5类人员异地就医应当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含国有、集体企业内退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转诊转院人员,指所患疾病在市内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含专科)难以确诊或无有效治疗手段,需要转往异地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突发疾病在异地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留置观察的人员。
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现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备案时应提供有效身份凭证(包括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及相对应材料或个人承诺书。通过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现场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并告知理由。异地人员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地发生变化时,异地人员应及时办理变更;未办理变更的,按未备案处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原备案自行终止。
异地转诊符合转诊条件时,参保人员直接在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或县(市)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备案。遵医嘱复诊住院治疗的,在复诊住院前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平台或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上次出院小结办理备案。异地人员需要转往备案地以外就医的,由备案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建议书,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异地转诊备案应在赴异地就医前办理,特殊情况可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异地转诊备案三个月内有效,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治疗的疾病,异地转诊备案一年内有效。不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急诊抢救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应在出院前通过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电话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应准确提供身份证号(或社保卡号)、治疗医疗机构名称、疾病诊断、住院时间等信息。
备案后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是:异地人员在备案地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其中,慢特病门诊实行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下据实支付,一个年度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就医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执行。转诊转院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参照本市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其中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照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执行。但是,未办理转诊备案(含不符合转诊条件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增加1倍、支付比例按照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执行。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分别降低10个百分点。
居民医保(不含参保大学生)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慢特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其中,慢特病门诊实行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下据实支付,一个年度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就医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执行。转诊转院人员在市外省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省属三级医疗起付标准增加1倍、支付比例按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在省外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支付比例 60%。同样,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在省内、省外转诊相应支付政策基础上,支付比例、保底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分别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