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犹如一阵清风,吹遍了党政机关的每一个角落,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了鲜明的标杆。对于肩负着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等重要职责的组工干部而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组工干部改进作风指明了方向,组工干部要时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改进作风的表率。
端正工作态度,力戒形式主义。在日常工作中,组工干部应时刻审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组织工作方案时,要深入调研实际需求,而非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追求表面政绩制定华而不实的计划。例如在干部培训工作中,不能仅仅为了完成培训次数指标,不顾培训内容是否贴合干部实际工作需要。要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干部的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内容,确保每一次培训都能让干部学有所获,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将工作做到实处,以实际成效检验工作成果,而不是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中。
严守廉洁底线,杜绝享乐主义。组工干部手握干部选拔任用、组织资源调配等关键权力,更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与干部群众交往过程中,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无论是在干部考察环节,还是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涉及组织工作的重要事务中,绝不能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或宴请。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清正廉洁的形象,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榜样,维护组织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为民之风。组织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组工干部要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的声音。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与村(社区)干部、普通党员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在组织生活开展、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实地走访,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干部工作能力和业绩的重要标准之一,真正选拔出那些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让组织工作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作者 潘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