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5日)下午,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辉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刘辉提出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辉的辞职请求,报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聊时局(ID:shijuguanzhu)注意到,官方简历显示,自2013年6月起,刘辉一直担任亳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辉简历
刘辉,男,汉族,1966年2月生,安徽临泉人,1985年8月入党,1989年7月工作,阜阳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文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5.09-1989.07阜阳师范学院学生;
1989.07-1992.06阜南县委党校教师;
1992.06-1996.11阜南县委党校办公室主任;
(其间:1994.09-1996.07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6.11-2001.05阜阳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05-2003.12阜阳市纪委秘书长(正县级);
2003.12-2004.03颍上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4.03-2006.07颍上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7-2006.11颍上县委书记、县长;
2006.11-2008.11颍上县委书记;
2008.11-2011.09阜阳市政府副市长;
2011.09-2013.06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3.06亳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其间:2012.03-2013.12参加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3.12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兼)
2015.05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三届、四届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