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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订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8-12-12 08:49:45 责编: 徐文娟

本网讯(记者 郑莉)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全面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办法》修订注重突出四个导向: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升整体规模能级、新兴产业贡献率、基础设施和要素保障能力、管理机制活力;加速开发区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双创”工作;创优开发区营商环境,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坚守开发区发展底线,严守开发边界,强化污染治理,推动绿色发展。

《办法》修订注重突出四个方面:在推动绿色开发区建设方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增加“生态环境”一类指标,8项二类指标。即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及综合能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集中供热,并将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效果纳入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加分项方面,因园区优化整合情况、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两项工作已完成,替换为当年获得部委及以上表彰、实现集中供热,并根据正在推进的工作增加了其他加分项。在更注重正向引导方面,删除扣分项,对违纪违法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依据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和通报结果,仍保留一票否决。并新增“开发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交叉重叠问题且未完成整改”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在对外开放平台打造方面,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将省际合作共建园区也纳入考核体系。同时,支持我省开发区与粤闽开发区采取多种方式对口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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