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王为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首次用“亲”“清”二字阐释了新型政商关系,这为新时期政商关系构建确立了原则,划定了边界,使党员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相互交往自此有了依据和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宣城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创新服务工作机制作为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全面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撑腰鼓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向企业拉赞助、乱摊派或在业务办理过程的吃拿卡要、变相刁难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推进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腐败行为。
记者:部分基层地区政商关系出现“勾肩搭背”“背靠着背”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张彪:过去一段时期,在一些地方政商之间曾经出现政商不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这是源于少数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贪图奢靡享受,在工作中被眼前利益所迷惑,导致政商关系“亲而不清”。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亲而不清”的不正之风逐渐消减,但是,一些干部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理解上存在误区,把握不好与企业交往的分寸,为了怕惹麻烦、沾是非,干脆舍“亲”而保“清” ,导致政商关系由“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由“亲而不清”变成了“清而不亲”。
记者:对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何建议?
王为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应当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施策。一是加强教育引领。紧抓廉政教育不放松,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和对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推进实施以“一县一品”为特色品牌的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法纪道德底线,不断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清晰划定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行为准则,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精准“辨错”、合理“容错”。建立干部澄清机制,打消部分党员干部在处理政商关系时存有的顾虑;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三是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张彪:构建“亲”的政商关系,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有主动服务意识,敢于担当,严格落实“权责清单”,为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作出应有贡献;作为企业家,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办好企业,支持地方发展,履行好企业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构建“清”的政商关系,意味着“公权力”的“清”。领导干部要有廉洁意识,依法行政,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企业家要有守法、正派意识,诚信经营,如实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反映企业情况,做到依靠政府、相信政府,真心实意同政府部门交往。(记者 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