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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4-30 09:07:42 责编: 徐文娟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从业人员1311人,其中,在编793人,非在编518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全省新开户单位7271家,实缴单位60237家,净增单位3786家;新开户职工65.84万人,实缴职工428.88万人,净增职工23.5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603.67亿元,同比增长10.50%。2018年末,累计缴存总额4790.9亿元,同比增长14.42%;缴存余额1625.65亿元,同比增长7.44%。

(二)提取:2018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91.1亿元,同比增长11.15%,占当年缴存额的81.35%,比上年增加0.47个百分点。2018年末,累计提取总额3165.29亿元,同比增长18.3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1万笔、295.2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69%和增长2.8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9.71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67万笔、2780.76亿元,贷款余额1617.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0%、11.88%和5.5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99.51%,比上年减少1.7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回收项目贷款0.5亿元。2018年末,全省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7.94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亿元。

(四)购买、兑付国债:2018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兑付国债1亿元。截至2018年末,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2018年,融资48.95亿元,归还66.41亿元。2018年末,累计融资总额399.24亿元,融资余额145.06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76.95亿元。其中,活期4.4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3.64亿元,1年以上定期31.7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7.18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57%,比上年减少1.79个百分点。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562900.15万元,同比增长3.76%。其中,存款利息53409.6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92554.05万元,国债利息418万元,其他16518.4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310369.4万元,同比下降0.0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8388.51万元,归集手续费4646.1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9994.14万元,其他47340.5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252530.75万元,同比增长8.92%;增值收益率1.61%,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9741.8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8207.5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4993.06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8377.1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6850.93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4231.0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4100.7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45217.46万元,同比增长7.09%,其中,人员经费15923.25万元,公用经费2995.98万元,专项经费26298.23万元。

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094.61万元,逾期率0.25‰。

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9741.83万元,未发生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0659.1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3.2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77%。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571.98万元。

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6.71%、5.80%和10.5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50%,国有企业占13.45%,城镇集体企业占1.51%,外商投资企业占1.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4%,其他占7.0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01%,国有企业占27.64%,城镇集体企业占1.45%,外商投资企业占4.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4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9%,其他占4.96%;中、低收入占98.38%,高收入占1.6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68%,国有企业占13.22%,城镇集体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4.2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1%,其他占7.07%;中、低收入占98.44%,高收入占1.56%。

(二)提取业务:2018年,162.8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91.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0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31%,租赁住房占1.15%,其他占0.3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9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8%,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90%,其他占1.8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4%,高收入占3.2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25.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72%,比上年同期减少2.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63991.2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14%,90-144(含)平方米占72.85%,144平方米以上占6.01%。购买新房占70.6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4%),购买二手房占28.9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他占0.3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1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8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44%,30岁-40岁(含)占34.50%,40岁-50岁(含)占24.06%,50岁以上占8.00%;首次申请贷款占79.6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36%;中、低收入占97.58%,高收入占2.42%。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6107笔、158912.54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11696.2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12332.0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69笔9534.67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4.14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574.07万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436笔290299.34万元,累计贴息8310.63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全省共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33个,贷款额度40.78亿元,建筑面积697.26万平方米,可解决7276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34%,比上年减少3.88个百分点。

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8〕5号)。

2.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不再由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建金函〔2018〕1199号)。

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公安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85号)。

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87号)。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开展全省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核。2018年会同安徽省财政厅、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完成了对全省16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5个分中心的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2.启用住房公积金电子化检查工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布署,2018年7月启用了住房公积金电子化检查工具,建立了城市中心按月巡检,省级监管部门按季抽检的工作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金函〔2018〕1577号)要求,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及风险隐患自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自查结果组织了全面检查。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全省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均已接入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缴存职工通过手机APP客户端进入皖事通所在城市政务服务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了网上、掌上住房公积金服务,提高业务办理离柜率,方便缴存职工办事。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截至2018年,全省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分中心全部完成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标验收。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分别获省部级和地市级文明单位5个和12个;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2个,省部级2个、地市级2个;荣获省部级工人先锋号1个;荣获省部级三八红旗手1个,地市级5个;荣获省部级先进集体和个人9个,地市级49个;其他省部级荣誉15个,地市级22个。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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