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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3-21 08:44:54 责编: 刘东伟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1月14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开军

2019年,省高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69438件,同比上升15.5%;办结1337378件,同比上升17.9%。省高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269件,同比上升20.4%;办结19943件,同比上升21.3%。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97.3%,居全国法院首位;省高级法院结案率97%,居全国高院第2位。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8.7%,进京访同比下降40.2%,赴省访同比减少33%。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理论武装这个根本,健全党组政治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12字”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调查研究,明确整改任务,完善诉讼退费等制度20项。

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年初省委常委会听取省高级法院党组汇报时提出的要求,依法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坚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更高水平平安安徽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53019件,判处罪犯63826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67件7376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判汪国玉案、刘氏兄弟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对指控的8起涉黑犯罪认定为恶势力犯罪、18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92起涉恶犯罪认定为普通犯罪。依法对黑恶分子判处罚金、没收财产4.8亿元。审结“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44件634人,排查民间借贷案件45万余件,发现涉“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1806条。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线索3375条。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重伤等严重犯罪案件675件1173人,审结性侵、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308件408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39件2191人。

依法惩处侵犯人身财产权益犯罪。审结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199件16704人,审结盗窃犯罪案件6777件8492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6件153人,依法对48名被告人适用禁止令。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99件。审结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犯罪案件187件411人。审结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09件866人。

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08件867人,判决许家贵、白泰平、李从文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审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等案件305件367人。审结行贿犯罪案件80件105人。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落实国家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裁定特赦九类服刑罪犯1334名。对1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55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387人次。对19340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88名少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发放司法救助款5057万元,缓减免诉讼费4745.5万元。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对717名罪犯回访帮教。就案件审理中折射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司法建议627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审结民商事案件672310件,同比上升8.2%;标的额2226.4亿元,同比上升1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股权、信托、借贷等案件165118件。审结破产案件143件。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45004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19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129件。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01013件。对2013年以来判决生效的400件涉产权案件开展评查。

筑牢环境资源司法屏障。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512件,审结检察机关、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9件。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案件9921件,其中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案件2192件。

加快长三角司法协作步伐。与沪苏浙高院共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联合发布8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我省法院协助沪苏浙法院执行20762件,沪苏浙法院协助我省执行6275件。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案件89670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7013件,在全省推开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6056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份。审结网络购物、快递服务、网络约车等新类型纠纷案件41978件。审结涉及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案件4293件。审结涉军案件216件。

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土地征收、市场管理、治安处罚、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14177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20.2%。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败诉率18.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4.4%。

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全省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通报制度。全省法院诉前调解纠纷170056件,同比增长42%,占一审民商事案件28.6%。

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一站式”解纷平台,汇集在线调解员5047名、专业调解组织1304个、速裁团队134个;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汇集自助立案、材料集中扫描、云柜流转等10项功能。开发应用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112740件。

五、坚持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

共受理执行案件363533件,执结354072件,结案率97.4%,在全国法院名列前茅;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8%,居全国法院第4位;执结标的额1950.1亿元,同比增长16.8%。

强制执行力度持续加大。统一开展“江淮风暴”春、夏、秋、冬行动,共腾退房屋、土地786.2万平方米;执结金融案件24274件、涉党政机关案件1108件、涉民生案件35159件;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案件788件,标的额1.2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7057人次,限制高消费261750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动车、高铁505502人次,限制出境121人次。打击拒执行为,拘留10867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215人。

加快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出台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35条意见。进一步完善加强执行工作12项制度,持续强化解决执行难的法制保障。探索执源治理,在部分法院开展试点。

创新执行办案模式。制发新型执行团队组建及办案流程工作指引,构建“1+N”执行团队,全省法院共成立事务、快执、普执、终本团队609个,执结案件143714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62.6%;执行办案周期平均缩短5天。

走执行信息化之路。健全网络查控体系,全省法院共发起网络查控3646.3万次,查询、扣划被执行人财产17395.6亿元,查控车辆119.5万辆、房产195.9万套。开展网络询价评估和网络司法拍卖,评估财产9921件、网拍标的物17292件,成交额91.7亿元;研发启用移动执行APP。执行不能公示平台公示执行不能案件71824件。

六、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择优遴选员额法官。全省法院5063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70件。统一招录2973名聘用制书记员。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共审执结案件590679件,占结案总数51.4%。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案件会诊”作用,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8959件。设立环资、知产、破产等专业审判庭82个。推行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

做实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管责任,赋予院庭长查阅卷宗、要求合议庭复议等8种监督方式。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发布参考性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全省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基本清零;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同比减少13.1天。

依托信息技术减负增效。全省法院全部实现网上随机分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文书自动生成1520.2万份,智能纠错文书43.7万份。在线网络直播庭审216891件。借助审判大数据平台,跟踪调研热点难点问题。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省法院30个集体、4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省高级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85人次,提请任命法律职务15人次,全省择优选升法官162人。先后选派271名干警到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一线挂职,赴西藏法院援建。配合完成对35名中级法院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的推荐、考察。

提升司法能力。举办实务培训班34期,培训干警13848人次。定向培训全省国家级贫困县法院688名干警。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庭审评比、岗位练兵等活动。建立全员大排名绩效考核体系。

持续正风肃纪。持续巩固“严强转”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积极配合省委开展巡视,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要求。进一步落实法官惩戒、任职回避等制度。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4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人。

培育法院文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开展“我向祖国话初心”先进事迹宣讲等活动,庆祝建国70周年。省高级法院“夕阳红”宣讲团成为传承法院光荣历史的生动载体。

八、坚持以监督促公正,持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复28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法院、见证执行、旁听庭审等8663人次。专题研究代表关注案件情况,依法审结案件70件。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52名省政协委员调研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办结省政协提案2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6287件。妥善应对涉审判执行舆情23起。

依法接受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认真贯彻国家监察法,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抗诉案件359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571件,依法改判109件。

加强自我监督。审结二审案件62660件,改判7309件。审结再审案件1635件,改判468件。依法及时导入诉讼程序案件6652件。

2020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法律战”、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及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上下功夫,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更加可靠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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