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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不低于40%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3-23 07:56:59 责编: 徐文娟

本报讯(记者 夏胜为)3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已于近日正式实施。根据细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开发方案应当以完整的集中建设区为单元进行编制,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黄发儒表示,新土地管理法将成片开发纳入征地范围,对成片开发标准进行制度安排,严格了征地条件,增加了征地报批的程序和环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利于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成片开发建设以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为最基本的出发点。细则规定,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召开成片开发范围内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未达到规定人数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此外,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等7种情形不予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规定40%的公益性用地比例,正是为了体现成片开发建设的公共利益属性。”黄发儒表示,此项规定旨在鼓励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土地发展权、土地增值归公,促进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细则规定,各地应高质量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受委托审批方案的设区的市级政府要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或者连续两次违规审批的,省政府将收回委托审批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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