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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改革中激发绿色活力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9-30 08:04:01 责编: 武静

林长制从安徽走向全国

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由此,我省率先探索实施的林长制走向全国。

森林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一区一域都有专人专管。

目前,全省5.2万名林长守护400万公顷森林和100万公顷湿地。全省森林面积已达6262万亩,森林蓄积量超过2.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0.22%。

我省把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确定为林长制五大任务。围绕“护绿”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围绕“增绿”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围绕“管绿”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围绕“用绿”强化资源多效利用;围绕“活绿”激发林业发展动力。

依托林长制改革,安徽林业发展由林业部门“小马拉大车”转变为各级各部门“同唱一台戏”。各级林长都有目标责任,形成了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总林长指挥协调、区域性林长督促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有职责任务,并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2019年,全国首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在安徽揭牌。近年来,我省纵深推进林长制改革,高质量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五绿”并进体制机制,在全省设立30个示范区先行区,确定90个体制机制创新点等。我省林长制改革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十大案例,成为新时代安徽改革的知名品牌。

今年3月,在芳草萋萋的合肥市包河区派河口湿地,我省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启动仪式举行。由此,我省全面启动“四条生态廊道”建设,目标是把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打造成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

今年是我省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省在系统集成改革、提升价值功能、推动区域联动上探索深化,实施平安、健康、碳汇、金银、活力“五大森林行动”,高质量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新安江模式”全面推广

前不久,歙县深渡镇,歙县和浙江淳安县两地党员环保志愿者携手举办活动,主题响亮——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随着志愿者投放,3万尾成鱼和2万尾鲢鳙鱼苗游入美丽新安江。

新安江流域是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先行探索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地。发源于休宁六股尖的新安江,是长三角重要的战略水源地和绿色生态屏障。2012年,在财政部、原环保部的指导下,皖浙两省正式启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此举开全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先河。

试点以来,黄山市累计投入180亿元,着眼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在全省首创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等“七统一”农药集中配送模式;关停污染企业220多家,拒绝污染项目190多个,优化升级项目510多个;新安江干流全面退捕禁捕,岸线退耕还林还草,沿江5993只网箱全部退养;关闭搬迁124家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等。

每轮试点三年,到去年年底,三轮试点圆满收官。纵观三轮试点,每轮试点呈递进方式推进,水质标准更高、考核标准更严、创新项目更多。试点经验被总结为“新安江模式”。“新安江模式”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生态补偿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新安江模式”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新安江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干净水,连续多年是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试点工作入选2015年全国十大改革案例和中组部“攻坚克难案例”,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纳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新安江模式”已在全国其他10个流域、15个省份复制推广。我省将“新安江模式”拓展到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领域等。

当前,我省与浙江共同谋划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加快建立科学的跨流域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标准和水质考核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向“长治”。

探索生态环境监督长制

“发酵罐在正常使用吗?” 前不久,在蒙城县王集乡石山村一处家庭农场养鸡场,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张坤一边询问一边检查。此前,张坤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养鸡场用于处理养殖粪污的发酵罐没有正常使用,当即要求整改。时隔一段时间,张坤来到这家企业“回头看”。

和张坤一样,亳州1628名环境专项监督长今年夏天“上岗”。该市在全省率先试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将市中心城区划分为441个基础网格,每个基础网格明确1人担任环境专项监督长,发挥基层网格人员多、反应快等优势,快速排查处置环境问题。各县区各乡镇以村为单元,以环保工作站人员为主体,每个村明确1名人员担任村级环境专项监督长,环保站人员不足的,由河长、林长等人员兼任,进一步壮大基层环保队伍,让村村都有生态环境守护员。

环境专项监督长的工作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涉及水、大气、土壤污染问题发现和上报等工作,所报问题由各级水利、林业、农业及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置。环境专项监督长对辖区内发现的环境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督促尽快完成整改,消除污染源,不能完成的上报解决。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我省“先试点、后规范、再推广”。截至8月底,淮北、亳州、铜陵、池州4个试点市20县(市、区)全域推进,合肥、蚌埠等其他12市选择了39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将环境监督基本单元最小化,将进一步保障监管无盲区;注重全方位解决河湖长和林长职责之外的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堵塞生态环境监管漏洞,形成环境监督“一张网”;全面提升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治理的“人民防线”。

■ 本报记者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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