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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举措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10-11 08:18:54 责编: 徐文娟

◎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再度提高,其中低保标准提高4.5%左右

◎ 对低保边缘户及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

◎ 组织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明杰)10月8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21年低保标准比2020年增长4.5%左右;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十三五”时期,我省已连续5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3261元/年提高到767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17元/月提高到851元/月;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孤儿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90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1507元。

今年以来,我省积极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通过修订完善低保、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出台《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我省积极开展“回头看”行动,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及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避免“脱保”“漏保”“错保”。2021年上半年,全省实际摸排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共计16.7万人,将符合条件的4.9万人纳入低保、3693人纳入特困供养。

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我省印发《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组织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目前平台已与江淮大数据平台对接成功,正在汇聚各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已监测困难群众282.68万人(包括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21.38万人)。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拓展应用,逐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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