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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二十次主任会议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2-09-17 07:42:40 责编: 武静

本网讯(记者 范孝东)9月1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二十次主任会议在合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宋国权、沈强、魏晓明和秘书长白金明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调要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忠诚尽职的政治自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党的决策部署、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上的重要作用,依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专利条例、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等“小切口”立法,持续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大数据发展条例的深入实施,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监督力度,加大涉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等方面法规制度供给,为我省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助推改革发展任务落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力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从小事小节抓起、从日常管理严起、从建章立制做起,持续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始终绷紧纪律之弦,把心思用到谋业务上,把精力用到干工作上,把劲头用到抓落实上,以实干实绩展现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草案)》《安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安徽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草案)》《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草案)》《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草案)》《关于废止〈安徽省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审查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修改稿和法规草案、规定草案、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合肥、蚌埠、阜阳、滁州、马鞍山、芜湖、池州、安庆、黄山9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准的12件法规审查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法规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了关于制订《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草案)》《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的意见(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这两个意见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保障充分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工作情况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我省统筹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这个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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