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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二十七次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11月15日至18日在合肥召开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2-11-10 07:45:23 责编: 刘东伟

本网讯(记者 范孝东)11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在合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宋国权、谢广祥、刘明波、沈强和秘书长白金明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落实中央部署,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以上率下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虚、躲、冷、粗、假”等行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完善常委会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养成优良作风,涵养新风正气。围绕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跟进自贸区条例实施以及自贸区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扎实推进实施外商投资法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此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15日至18日在合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审查和批准《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黄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22年省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22年省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所作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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