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之一。它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手托两家”,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近两年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并通过办理一个案件,促进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突出问题的诉源治理。
“空壳公司”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正常营商环境。某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国家“放管服”改革放宽公司登记条件的便利,集中设立没有员工、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不从事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通过买卖营业执照、公司账户、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为电信诈骗、赌博、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提供便利。
为此,该市检察院通过获取关联数据,创建“空壳公司”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经过多维度数据分析过滤,筛查出679家“空壳公司”线索,进而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对“空壳公司”进行吊销执照等处理。同时,还以此为契机,与该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空壳公司”治理协作机制,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治理社会面”的效果。
货运关系着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关系着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其超载运输严重威胁货车自身和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道路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法。然而,某县检察院发现,该县交通运输局在处理同批51件违法超限行为时,没有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处罚,存在“同城同事不同罚”的情况。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由省检察院、司法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共同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配合等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督促统一执法标准、修改完善办案程序,实现清单化管理、闭环式督促落实。
婚姻自由、结婚自愿,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一方当事人,不具备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缺乏基本的结婚合意要件,依法应予撤销。尤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一些“冒名”“虚假”婚姻陆续被核查发现,但由于缺少明确规定,受害人往往无法申请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针对这一领域堵点问题,省检察院牵头,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会签《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我省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清理纠正以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促进共同治理,做实“检护民生”。
■ 本报记者 方 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