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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4-12-17 08:41:53 责编: 徐文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当前,我省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的风险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妥善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

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要坚持稳妥有序、分类精准施策,着力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隐患。一要提升改革重组质效。鼓励和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市场化手段补充资本,增厚“家底”、防范风险。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银行或企业参与重组,帮助中小银行化解风险,实现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动城商行、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化解。二要强化治理能力建设。强化党的领导,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制度和程序,实现规范化运行。加强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约束和外部监督的作用。加强行为监管,严防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作。加强风险监测,督促做实不良资产分类,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三要精准定位特色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要找准自身的市场定位,重点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社区、服务本地,脚踏实地、稳中求进、不盲目求大求全,深耕特色领域,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大力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房地产既是实体经济的重要部分,又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我省必须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防范风险蔓延至投资、消费、财政及民生等领域。其一,高质高效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落地。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督促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做到“应贷必贷”,推动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贷款尽快落地见效,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其二,加快构建租售并举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综合考虑辖区内房地产市场行情、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坚持以需定购,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其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探索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实现城市住房供给和需求在总量规模、结构类型、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等多维度的精准匹配,有效防范区域性供需失衡的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扎实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省要在压实地方政府化债主体责任的前提下,鼓励上市银行、国有大行等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设计化债方案,注重风险控制,避免风险传导及扩散。一方面,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金融机构要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与融资平台开展平等协商,“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合理降低债务成本、优化期限结构,减少存量债务规模,严控新增债务融资,建立常态化的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另一方面,创新金融化债新模式。借鉴宁夏、重庆等地经验,开展银团贷款置换非标或债券的业务,将城投平台的有息债务分为银行表内融资、银行系表外债务、非银机构债券和非标产品三类,前两类债务由政府统筹协调各银行匹配资金接续并配合展期降息,后者则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置换,地方需提供固定资产或收益权进行抵押。借鉴贵州经验,由一家资质较好的融资平台发债偿无股权关系的、资质较差的融资平台到期债券本金。

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

金融消保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我省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破解金融消保难题。一方面,加快构建“大消保”格局。加强顶层设计,借鉴山东经验,出台地方金融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深化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加快完善产品适当性管理体系,一体推进销售行为、金融服务管理等机制建设,加强金融产品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另一方面,切实提高金融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金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用好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地域特色、资源优势、基层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存贷款、投资理财、支付、征信、反洗钱等领域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理念和风险观,增强投融资行为的理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持续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监管

强大的金融监管,是加快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我省要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一方面,强化“全链条”地方金融监管。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化解风险。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积极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防止行业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防范处置区域金融风险的属地责任,推动央地间常态化信息交换、强化协调联动。强化监管科技应用,打造监管“千里眼”“顺风耳”,增强主动防控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强化“法治化”地方金融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坚持严字当头,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格监督问责。借鉴浙江经验,谋划出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补齐地方金融执法制度短板,构建权责清晰、执法有力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以及权责一致、激励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等,设定具体清晰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监管问责机制,强化“对监管的监管”。

(王 斌 吕朝凤 赵皓矾

(作者单位: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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