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郑重提出以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为核心理念的全球治理倡议。这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又一重大全球性倡议,为全球治理体系与时俱进贡献智慧与力量。我们要准确把握全球治理倡议的丰富内涵,深刻领悟全球治理倡议的价值意蕴,更好推动全球治理倡议落地落实。
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主权平等是现代国际关系的基石。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近代国家体系以来,主权平等原则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专责。但现实中,强权政治、干涉主义阴魂不散,一些国家将“实力”凌驾于“权利”之上,造成世界政治秩序、经济秩序严重失衡。唯有坚持主权平等这一原则,推动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才能筑牢全球治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汇聚全球治理的共识和合力,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中国始终是主权平等的坚定践行者,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反对以“民主”之名在国际社会挑动分裂对抗。在对外交往中,中国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中国将继续坚持,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持续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以良法促善治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全球治理必须在公认的国际法框架内进行。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加强国际法治,完善全球治理的迫切性日渐凸显。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构成国际法治的核心内涵。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尊重和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权威,坚定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体系建设,以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实践创新中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国际法和国际规则是共同的准绳,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共同维护、共同执行,没有也不应该有例外。各国应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不搞“双标”,不将少数国家的“家规”强加于人。
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全球性威胁和挑战需要全球性应对。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问题面前,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践行多边主义是应对当前全球挑战、共创和平繁荣的必由之路。当前,一些国家动辄搞单边制裁、筑“小院高墙”、推行“脱钩断链”,严重阻碍全球治理进程。坚持多边主义是新时代中国外交的鲜明旗帜和重要遵循。中国始终认为,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核心理念是多边主义。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支持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机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多边平台发挥更大作用。中国将始终做多边主义的践行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强团结协作,反对单边主义,坚定维护联合国地位和权威,切实发挥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全球治理说到底,就是把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共同建设一个让人人享有富足安康的世界。目前,全球仍有6亿多人面临饥饿,缺乏基本的教育、医疗和住房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是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只有以人民的获得为目标,不断为民众提供信心和稳定预期,全球治理体系才能得到广泛支持并有效运作。中国始终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坚定践行者。在国内,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球,中国“以天下之利为利”,同非洲携手推进现代化十大伙伴行动,同拉丁美洲携手启动五大工程,以实际行动回应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迫切需求。展望未来,中国主张,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保障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共享全球治理成果,更好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更好弥合南北发展鸿沟,更好维护世界各国共同利益。
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原则。全球治理的活力源于实践,关键重在行动,根本要看成效。全球性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关联性,必须通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将主权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民间组织等多元主体的资源充分整合,凝聚起完善全球治理的行动合力。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始终是全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贡献者和建设者: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国际经济合作平台;创设“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持之以恒劝和促谈,为政治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举办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文明古国论坛等,推动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未来,中国将依托联合国、有关国际组织及区域次区域多边机制,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全球行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打造更多可视成果,以务实合作避免治理滞后和碎片化。
(■ 邢文海 从春侠作者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合肥工业大学基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本文系省高校“三全育人”项目[sztsjh-2024-14-2]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