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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1-29 09:03:55 责编: 徐文娟

本网讯(记者 吴量亮)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关事项,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明确,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明确规定报省政府审定的,以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提前下达且预算执行中需要采取项目法二次分配的,由省直相关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分配意见,报分管财政和资金项目涉及部门的省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上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应当在接到后30日内正式下达,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

据了解,我省年度预算执行中,无大事、急事、要事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必须追加预算的,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办理,原则上每年7月、11月编制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按规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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