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本人于2016年12月购买了位于包河区宁国路与九华山路交口的大宁缤购商业写字楼(11#楼),2017年10月底交房。交房时开发商物业强制收取业主办证费、契税、维修基金等所有费用,按房屋面积每户缴纳了3-5万元不等的办证费。按照房屋购买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交房之日起90天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如今时间已过去一年多,房产证杳无音讯。本人多次询问物业,答复永远是在办理当中;据其他业主通过私人途径打听到,该楼盘开发商压根没有向房管局递交任何办证材料和费用,等于近千万的办证费被开发商无偿借用。开发商这种无良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扣留、挪用办证费用已属于非法侵占,在此期间已发生多起业主与开发商的冲突事件,希望职能部门依法办事,行使权力,督促开发商立即办证,为广大业主讨回公道。
【部门回复】合肥市房产局
经包河区办证中心调查,您反映的大宁缤购小区商业楼你的不动产权证11栋未办证问题,房产开发企业近期没有向中心送交办证资料。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未办证的业主及时送交不动产登记材料。对于批量受理材料齐全的,中心15个工作日内可办结,开发企业领取后即可通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