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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医院病历复印收费标准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
来源: 新安晚报 2021-08-23 09:31:13 责编: 武静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发改委网“领导信箱”留言:现在住院患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复印住院时的病历资料,安徽省是否有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如果没有,是否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收费标准,让医院病案管理部门收费有依据。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我省尚未制定医院病历复印收费标准。2019年,原省物价局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已划转省医疗保障局。您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复印收费标准的建议,我委将转省医疗保障局,并按职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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