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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合肥”政府奖学金怎么领?
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或建议
来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2018-10-23 10:43:42 责编: 徐文娟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发展倡议,进一步提升合肥市国际化水平,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扩大合肥市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合作关系城市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教育交流和合作,合肥特设立“留学合肥”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10月22日,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留学合肥”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或建议。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

暂行办法明确,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主要为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与合肥市已缔结友好协议的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的对华友好、品德优良、成绩优秀的国际学生。

本奖学金面向自愿申请来合肥市学习或已在合肥市学习的外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本科预科生和中学生。申请人为身体健康,对华友好,具有一定的汉语基础,符合参与项目的各学校规定的相关入学条件,不具有中国国籍,未享受各类中方奖学金的国际学生。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及来华有效签证,对华友好;(二)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国际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学习纪律,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四)尊重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好;(五)文明礼貌、讲究卫生、锻炼身体、爱护公共财物;(六)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尊重其他国家同学的风俗习惯,维护和尊敬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七)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书;(八)在肥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设立三类奖学金,最高每人每学年4万

其中,A类奖学金接受本科预科学习的优秀学生,期限不超过1学年;接受攻读本科的优秀学生,期限不超过4学年(医学专业等不超过5学年);接受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学生,期限不超过3学年;接受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学生,期限不超过3学年。

B类奖学金接受中学阶段学习的优秀学生,高中阶段期限不超过3学年,初中阶段期限不超过3学年。

C类奖学金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者(主要面向合肥市的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官方派遣的在职人员),期限为一年或半年。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等,标准为:A类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万元;B类奖学金:每人每学年3万元;C类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万元或每人每学期2万元。

如何申请?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每年春季发布本奖学金申请公告。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组织评定组对各相关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反馈申报单位;录取为合肥市“留学合肥”政府奖学金生的申请人(以下简称“奖学金生”),即可获得奖学金资助来肥学习。

市教育局按照审核通过的获得奖学金的国际学生数,将核准的奖学金及时拨付至有关学校,由接收学校制定具体发放办法,发给奖学金生本人,奖学金学校不得挪用拖欠,市教育局将定期对相关学校奖学金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奖学金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可终止该留学生的奖学金资助。

暂行办法要求,各接收国际学生学校需在每年5-6月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习成绩、行为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严格评审,以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评审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于6月底前分别上报市教育局(B类)、市外侨办(A、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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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反馈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留学合肥”政府奖学金管理工作,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留学合肥”政府奖学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会同市外侨办起草制定了《“留学合肥”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将意见和建议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合肥市教育局。(电话:63505126;邮箱:5754039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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