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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迫实习 工作强度很大?已回复
来源: 人民网-安徽频道 2018-10-12 09:43:44 责编: 武静

【网民留言】

  我是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大二的一名学生,这学期刚开学,学校以工学交替实习为由,强迫我们去往合肥市蜀山区方兴大道上的惠而浦工业园去实习,并作为8个学分的必修课。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强迫学生去指定单位实习。而且该惠而浦公司工作强度很大,很多学生积劳成疾,无法忍受。每天12个小时工作时间,加班未按法律规定多算加班费,过两天到了中秋国庆,该厂也不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中秋仅一天休息时间。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我厅对你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就你反映的实习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强迫实习问题2017年,该院开始在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开设《生产性实习》课程,并选择世界500强企业“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9月2日到10月13日,该院155名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生到该企业实习6周。第一周,实习生参加岗前培训,其后5周时间在不同岗位轮岗,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实习期间,该院配备了实习老师,班主任全程参与管理。实习动员会上,该院已向学生进行了宣讲,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可以申请返回学校。目前,该院已有21名学生因病或不适应环境等原因返回学校。二、关于实习时间长和劳动强度大问题据该院核查,实习生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从早上8时到下午17时,中间休息1个小时。因企业生产的需要,部分生产线偶尔会延长生产时间,在这些生产线上工作的实习生确实需要加班,有时要工作到晚20时。个别工作岗位确实存在劳动强度大的问题。该院已与公司进行了沟通,要求企业尽可能不安排学生到这类生产线实习。经与企业沟通,因企业生产的原因,学生国庆节放假时间调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三、关于实习待遇问题按照校企实习协议规定,实习生享有与企业正式员工同等待遇,按劳取酬,实习生工资将会在10月份发放。实习生如有加班,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实习是高职院校落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也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等文件要求,“要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学校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等相关学校规章制度中;同时在实施教学计划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要求学校要以学生为本,加强与合作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努力为学生实习提供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和企业指导教师的管理,切实保证学生实习质量。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学生实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学生和社会的关切。感谢您对职业院校办学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安徽省教育厅2018年9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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