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尊敬的省长您好: 关于2018年9月16日反映,长江东路与龙岗路花都城市花园三期违建地上停车场事宜,本人对龙岗管委会信访办的女同志回复质疑,她说,龙岗信访办没有调查权限,那要你们信访办干什么,也没有调查清楚没有明文规定,没有白纸黑字来说服市民,就靠口头传达,这样不太合理吧!?您说,不存在违建停车场?要有白纸黑字给我们业主才服,什么都没有,就是口头对我们业主说,不存在违建,谁信吗?希望龙岗管委会信访办值得反思?
经核查,龙岗地铁站B出口处土地原属于开发商伟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2014年修建地铁2号线,征用部分土地进行地铁站出口使用,在出口附近6米范围属轨道交通。伟华大厦属于商住综合体,周边是综合体配套广场,在轨道交通建设之前广场和道路建有隔离带,里面用做广场和供业主商家停车使用,轨道交通建成之后由于没有隔离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后物业因管理需要,将广场与道路隔离,用做商业广场和供业主商家停车,不属于违建,并且不收费。5月30日轨道2号线负责人现场确认未占用轨道用地。下一步城管、交警对此处乱停乱放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