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本人通过2013年3月公开招考入职合肥事业单位,2017年9月离职。期间个人交了双份保险,而且都从个人工资里扣除了,即1、缴纳企业社保,2、预缴事业保险。现在事业人员入编尘埃落地,我们离职人员的保险退费事宜也应该提上日程。怎么退?何时退?退多少?请及时告知,谢谢。
【部门回复】合肥市人社局
您好,答复如下:1、经征缴中心电话联系本人,目前企业保险不可以申请退费;2、经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调查,同期间预扣的事业养老保险费用,应由原单位退还给本人。